2026年8月28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审议通过,将于同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修法紧扣智能化战争演变趋势与新质生产力发展布局,在总则增设新兴领域国防动员建设条款,配套完善潜力调查、国防勤务、资源征用补偿等制度规范,将新域新质动员由前期实践探索,正式纳入法治化、常态化、制度化发展轨道。新法落地标志着我国国防动员体系迎来系统性重塑,精准把握立法新规蕴含的建设转向,系统谋划常态化贯彻落实举措,是激活法治红利、推动新质生产力向国防动员战斗力高效转化的关键。
一、立法背景:新域新质动员纳入国防动员法治体系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与军事革命深度耦合,现代战争加速向智能化、全域化、认知化转型,作战空间从传统陆海空物理战场,全面延伸至网络、数据、太空、低空、电磁、认知等新兴博弈领域,无人对抗、算法制胜、算力赋能成为新型核心作战样式,战争制胜机理、战场对抗模式、国防保障形态发生根本性变革。传统动员体系根植工业时代建设模式,以兵员储备、工业产能、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物理域实体资源为核心,适配机械化、信息化战争保障需求,体系成熟但覆盖业态相对传统。
伴随我国新质生产力加速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算力、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网络安全等新兴产业集群快速发展,集聚了海量高端科创人才、前沿核心算法、智能装备平台、数字基础设施等新域新质资源,成为衔接科技创新与国防建设的关键纽带,是支撑新型作战样式、提升国防动员质效的全新战略动能。区别于传统国防资源,新域新质资源主要集聚于民营科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具备迭代速度快、市场化程度高、跨域融合性强的鲜明特征。随着新域新质动员实践不断拓展,与之相配套的专项法规仍处于构建过程中,当前阶段相关工作主要依靠军地协同模式推进,在权责划分、执行标准、保障机制、建用模式等方面仍存在进一步优化提升的空间。本次修法精准补齐新兴领域动员法治空白,为新时代新域新质动员规范化、体系化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二、立法新规折射新域新质动员、四大核心建设转向
本次修法立足时代之变、科技之变、战争之变,打破传统动员思维桎梏,从动员要素、运行机制、力量运用、权益保障四个维度,推动新域新质动员实现全方位战略转型,重构新时代国防动员建设新格局。
(一)动员要素:从物理实体主导向虚实要素并重转型
新法总则第八条明确“国家推进先进技术在国防动员中的应用,发展新兴领域国防动员力量”,从立法层面拓展动员边界。传统国防动员聚焦有形实体资源,潜力统计、力量编组、资源储备均围绕物理域开展。新法在保留传统动员要素基础上,,通过制度设计把算力算法、核心技术、科创人才、商业航天、低空智能装备、网络基础设施等无形新质资源纳入动员工作覆盖范围。这一变革扭转“重实物、轻科技,重有形、轻无形”的固有思维,推动国防动员形成实体资源与数字资源、传统产能与新质潜能、人力保障与智力保障统筹发力的新格局,精准适配智能化战争保障需要。
(二)运行逻辑:从行政协调驱动向法治规范驱动转型
新域新质资源市场化特征显著,以往动员工作主要依靠军地协商、部门协调推进,刚性约束不足,工作开展的稳定性、长效性有待加强,难以形成稳定规范的建设格局。针对这一现实情况,新法设置潜力调查专章,明确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负有如实报送动员潜力信息、配合国防动员调查的法定义务。在此基础上,新法进一步清晰界定军地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场主体的权责边界,明确各方在潜力调查、预征预储、应急征召、履行国防勤务中的法定义务,同时健全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机制。自此,新域新质动员彻底摆脱单纯行政驱动模式,迈入权责清晰、规范统一、依规运行的新阶段。
(三)力量运用:从集中集结保障向多元灵活支援转型
新法国防勤务、特别措施相关条款立足智能化战争保障特征,重构国防动员力量运用实施模式,突破了传统动员依赖人员集中编组、线下集结驻守的单一路径。传统国防动员适配机械化、信息化作战需求,以人员集中编组、实体力量靠前部署、现场定点保障为主,将规模化集结、实体化驻守作为动员成效主要评判标准。新法细化国防勤务适用范围、优化特别措施实施原则,明确新兴领域可依托技术平台、科创资源开展差异化、精准化、非接触式动员保障,确认远程支援、模块化响应、任务触发式动员的实施地位。这一制度革新,推动新域新质力量运用跳出“重人员集结、重规模数量”的传统范式,全面转向“重技术能力、重响应时效、重实战适配”的智能化精准化动员新模式。
(四)保障导向:从单向义务约束向权责对等共生转型
科创企业是新域新质动员的核心载体,这类企业普遍研发投入高、知识产权密集,商业秘密保护诉求突出。以往工作更多侧重明确国防义务要求,与之相配套的保障机制未能同步跟进,一定程度上影响部分企业的参与意愿与主动作为。新法第十章民用资源征收征用与补偿,确立对依法征用民用资源予以公平合理补偿的原则,健全损失赔付、使用返还、权益保护相关制度。在明确补偿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资源征用、损失赔付、商业秘密保护等制度规范,树立“义务履行与权益保障对等、国家安全与企业发展兼顾”的运行导向,切实消解市场主体的现实顾虑,为政企协同共建新域新质动员体系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三、立足新法落地,常态化推进新域新质动员适配发展的实践路径
新法正式施行后,新域新质动员全面进入法治化、常态化发展新阶段。必须精准适配四大建设转型导向,破除传统建设思维和固化模式,以法治为牵引、以实战为导向,全方位提升新质动员体系建设质效。
(一)完善配套制度,构建标准化运行体系
以新法为根本遵循,贴合新兴领域业态特征,细化完善专项实施细则,分类明确新域新质动员潜力目录、资源调用规则、保密管理规范、征召实施流程等实操标准。健全军地联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细化层级职责与行业分工,搭建“顶层法律+配套细则+实操规范”的完整制度链条,实现新域新质动员全流程、规范化、法治化运行。
(二)革新潜力摸排,夯实新质资源储备根基
摒弃传统实物统计、填表式摸排的老旧模式,聚焦科创园区、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搭建涵盖科创人才、核心技术、算力平台、智能装备、航天资源的动态潜力数据库。严格落实新法数据安全、商业秘密保护相关规定,消除企业信息报送顾虑,建立常态化动态更新机制,精准摸清新域新质潜力底数,持续优化动员资源储备结构。
(三)创新建用模式,提升实战保障能力
破除全员集中编组的固化思维,打造模块化、专业化、技术型新质动员队伍,推广远程支援、任务触发的灵活编组模式。优化实战化演练体系,增设网络攻防、算力调度、无人装备保障、智能技术支援等智能化实训科目,打磨快速响应、跨域联动、精准保障的动员链路,全面提升新质力量平急转换、遂行实战任务的核心能力。
(四)优化激励保障,激活政企共建内生动力
严格落实新法权责对等、公平补偿的法定要求,细化征用补偿标准、简化审批办理流程,常态化维护科创企业和科创人才合法权益。统筹整合政策扶持、荣誉激励、资源倾斜等多元举措,将企业国防动员履职情况纳入行业评价、评优评先体系。常态化开展国防法治宣传,引导市场主体自觉依法履职,推动动员建设从被动征召向主动共建转变,凝聚军地协同、政企联动的强大建设合力。
四、结语
新修订国防动员法的正式施行,开启了新域新质动员法治化建设全新篇章。本次修法带来的是建设理念、运行模式、保障格局的系统性、全方位重塑。立足新法落地新起点,唯有精准把握立法导向、顺应建设转型趋势,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夯实资源基础、创新建用模式、优化保障体系,才能充分释放法治赋能效能,持续将社会新质科技潜力转化为国防实战能力,为新时代国防动员现代化建设、筑牢总体国家安全屏障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