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与“共享”双重驱动的交通运输新业态

2020-10-21 13:40:00

来源:照彰实业

“智慧”:依靠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及人工智能等多种信息技术,以人、车的智慧参与、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等内涵,面向交通运输服务。

“共享”: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以使用权分享为主要特征,整合海量、分散化资源,满足多样化需求。

新兴技术的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等相关技术的高速发展,为交通新业态的发展提供很好的技术背景;交通行业动态实时数据的潜在用途,可利用新互联网大数据处理得以充分挖掘。

全面深化交通领域改革的重要手段。交通运输新业态是“交通强国”建设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利于交通智能化升级;交通运输新业态成为交通领域深化改革、主动顺应新兴技术信息和互联网发展新趋势的重要手段。

良好的政策法规基础。《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指出,要加速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大力发展共享交通,打造基于移动智能终端技术的服务系统,实现出行即服务。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创新智慧物流营运模式。

解决现有交通问题的突破口。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城市道路交通量不断增加,各种交通问题凸现,交通运输新业态成为必然趋势;交通运输新业态可保障交通安全、缓解拥堵难题、减少交通事故。

快速发展的网络通信技术,为交通新业态的发展提供了强力的技术支撑。物联网全面感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交通运载工具的建设情况,同时监控整个交通的运行情况。大数据充分挖掘和利用信息数据的价值,盘活现存数据,进行应用和评价,服务于交通部门的管理与决策。云计算为各类交通数据的存储提供新模式,“交通云”的建立打破“信息孤岛”,彻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互联互通。移动互联网可以实现信息在各种运输方式间的顺畅传输、交换,从而达到各种运输方式的合理布局及协调、高效运行。

交通运输新业态的治理

治理还是放任?

有观点认为,交通运输新业态是“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交通运输行业的创造,法律应当慎入,管理应当宽松,以免抑制新业态的发展。这种看法不利于交通运输新业态健康发展。实现交通运输新业态科学健康发展,同样不能仅仅依靠市场的力量。因为市场也有失灵之处,它不仅仅存在“优胜劣汰”效应,也存在“劣币驱逐良币”、恶性竞争、大数据“杀熟”等弊端。

交通运输新业态必须依法治理,运行在法治轨道上,不能也不应成为“法外之地”。因此,充分发挥新业态积极作用,关键在于“游戏规则”的普遍适用,关键在于监管的刚性运用。对于交通运输监管部门来说,就是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监管创新。对新业态既要有兼包并蓄的宽容胸怀,也要有一视同仁的刚性监管。业态模式不论新旧,发展平台不论线上线下,监管的标准和力度必须相同,监管的漏洞必须堵上。对于企业来说,新业态不是“法外之地”,不能以为自己“大而不能倒、大而不能管”,而选择性执行法律规章甚至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监管;特别是大企业更要在经营过程中做创新发展的表率,做遵章守法的表率,做引领行业新风正气的表率,切实加强自律,实现良性发展。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在享受新业态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清楚物有所值的道理。

协同治理与生态融合

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交通安全协同治理。交通安全是中国交通领域长期面临的严峻问题,涉及交通系统的多个要素,必须全面综合改善交通安全水平,运输系统安全运行的智能化保障将是未来交通运输新业态发展的重要方向,重点在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分析事故成因、演化规律、管控策略以及设计主动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从人-车-路协调的角度实现政府、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安全联动。

交通运输产业生态圈跨界融合。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为出行者提供更加精细、准确、完善和智能的服务,将是交通运输新业态面向公众服务的重要方向。这些服务的提供加速交通产业生态圈的跨界融合,未来汽车制造业、汽车服务业、交通运营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智能交通等行业的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因此促进生态融合,打造多位一体的治理体系是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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